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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之梦月亮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1-11-02  作者:  来源:明月山旅游网  点击数:0  [复制文章地址]   [我要打印]

关于月之梦·月亮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月之梦·月亮文化展示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苏汇康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中心城西南面的明月山风景名胜区温汤镇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6690m2,总建筑面积为128600m2,建设内容包括月亮文化广场、月亮文化馆、月亮科技馆、月亮文化体验区、淘宝月宫、酒店及养生居住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扬尘:

建设施工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是扬尘,通过加强现场管理及来往运输车辆管理,同时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后,可确保施工扬尘不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

施工噪声: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使用各类建筑施工机械,其分贝值约75-100dB(A),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平面布局,对强噪声源降噪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可将其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为当地声环境所接受。

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产生的施工废水属间断排放,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因此,施工期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施工期会产生弃土用于场地整平及绿化和道路建设使用,不需要外运,建筑垃圾运往的温汤镇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则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2、营运期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酒店住宿、餐饮、商业、观光娱乐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236m3/d。本项目处在温汤处理厂纳污范围之内,项目废水经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引至温汤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排入温汤河。

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住宿、娱乐、工作人员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以及酒店餐饮垃圾。本项目使用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314t/a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其中生活垃圾中废书报、纸质包装物、塑料、金属和玻璃瓶类等,绝大部分可回收利用,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固废经收集整理后可出售;剩下的垃圾和不可再利用垃圾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则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中央空调配备的螺杆式冷水机组、冷却塔以及备用发电机组设备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专门机房,同时采取隔声、消声、隔振、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后,保证厂界噪声值能满足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餐饮油烟、柴油发电机燃油烟气、锅炉废气、配套公厕废气。

餐饮油烟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发电机组燃油烟气由单独的暗烟道集中至其所在楼的楼顶排放;锅炉废气由酒店排气筒引至大楼楼顶高空排放;配套公厕均分散在隐蔽处,其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厕内卫生符合公厕卫生标准,最大限度的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以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公示日期:2011117日—1118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汇康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森      联系方式:0795-3555333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鹏鸣

联系方式:0791-88762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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