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经业主授权现将本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明月山温泉风景区是国家AAAA景区、也是江西省重点打造的温泉度假区,是以“奇峰险壑、温泉飞瀑、珍稀动植物和禅宗文化”为主要特色,集“生态游览、休闲度假、科普教育和宗教旅游”为一体的山岳型风景名胜区。
根据《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8-2025),结合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现状,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为:
1、景区游步道9公里,包括狮子峰至千丈崖5公里、太平山至虎背界4公里;
2、古庙—索道坪(仰明线K11+400)(三级)9.7公里;
3、游客服务点建筑面积2000㎡,包括虎背界服务点1500㎡、青云景区服务点500㎡;
4、停车场4000㎡,包括虎背界服务点2000㎡、青云景区服务点2000㎡。
本项目总投资为3100.00万元项目,建设总工期拟定为12个月。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以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为主,其次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体废物等。
运营期主要为景观环境的影响、对动物栖息的影响、游客产生的旅游垃圾和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宜春明月山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敬睿 电话:1350795500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邮编:330029 电话(传真):0791-8326444 联系人:余锦龙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收集资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3)通过专家评审后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是否支持;(2)公众对项目周边环境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经环保治理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4)公众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弥补环境影响;(5)公众关注的其它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15天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宜春明月山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